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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故车强制报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1-21 08:51        浏览量:1361
以下是关于事故车强制报废标准的相关规定:
 
车辆损坏程度
 
当车辆遭受严重事故,损坏到无法通过常规修理手段恢复其正常行驶和安全性能时,或者车辆的技术状况已无法满足现行的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无法再上路行驶,即符合强制报废标准.
 
维修费用过高
 
如果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车辆报废进行保险理赔,车辆也可申请强制报废.
 南京事故车强制报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有不同的使用年限限制,达到相应年限后应当强制报废。例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等 ,达到这些行驶里程数的事故车也需强制报废.
 
不符合安全或排放标准
 
经修理和调整后,车辆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的要求;或者即便经过修理、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车辆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应强制报废.
 南京事故车强制报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无论是否因事故导致,都应当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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